早报记者 孙晓旭
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将更加透明。国务院国资委昨天发布通知,要求自3月1日起,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应该在各产权交易所联网同步发布,同时要在报纸上刊发转让信息。
国资委要求,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、北京产权交易所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、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,在网站上发布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同时,应将相关信息提交给其他机构,同步发布。同时,上述交易所还应共同选择一家以上全国性经济或金融类报刊,发布央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