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1日起,消费者将告别免费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时代。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《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商场超市内的塑料购物袋将明码标价,并单独收费。厚度小于0.025毫米超薄塑料袋也将禁止生产、销售。此外旅客列车、客船、客车、飞机、车站、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也不得再向旅客、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。欢迎进入新文明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