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线国际商报讯 2008年1月4日,美国商务部(DOC)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标准钢管反倾销案初裁结果。DOC初步裁定,中国输美标准钢管产品存在倾销,两家强制应诉企业江苏玉龙和天津双街反倾销税率分别为零和51.34%,其他单独税率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25.67%,适用于其他涉案企业的中国全国范围税率为51.34%。其中,天津双街因退出调查,被DOC依据可获得的事实(BIA)判定较高的反倾销税率。
作为初步裁定的结果,DOC将通知海关基于初裁税率征收现金保证金或保函。
2007年6月27日,DOC对我标准钢管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,其终裁将于2008年3月18日前做出。